国家高速公路锁龙寺至蒙自段建设项目材料采购
招 标 公 告
国家高速公路锁龙寺至蒙自段建设项目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交运[2007]3055号)文批准修建,建设资金已落实,并已列入云南省基本建设年度计划。项目法人为云南锁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对国家高速公路锁龙寺至蒙自段建设项目材料钢筋、钢绞线、水泥采购(招标编号:YZ200901-034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生产厂家或销售经销商)均可参加投标,本次招标潜在投标人须独立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潜在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可对其中一个或几个合同包进行申请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国家高速公路锁龙寺至蒙自段建设项目位于红河州境内,起于红河州弥勒县朋普镇锁龙寺,接在建的石林至锁龙寺高速公路;止于蒙自县小东山,接在建的蒙自至新街高速公路起点。路线全长78.75937公里。全线在雨洒、开远、羊街、蒙自(长桥海)设置四处互通式立交。公路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行车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桥涵与路基同宽,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执行。
二、合同包划分、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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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拟采购材料内容及数量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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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规 格 |
数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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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
合同包 |
钢筋 |
Ⅰ级 |
14000 |
国家高速公路锁龙寺至蒙自段全长78.75937公里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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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级 |
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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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
合同包 |
钢绞线 |
ΦS15.2 |
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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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拉索钢绞线 |
ΦS15.2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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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
合同包 |
通用硅酸盐水泥 |
32.5 |
21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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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
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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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
240000 |
(1)交货期:同项目建设期,预计36个月。
(2)交货地点:钢筋、钢绞线为昆明,水泥为开远。
(3)交货方式:招标人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
本项目招标接受生产厂家或其经销商投标。
生产厂家的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01包钢筋: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120万吨及以上;
02包钢铰线: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8万吨及以上;
03包水泥:注册资金人民币2500万元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100万吨及以上;
2、获得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
3、技术指标达到国家技术规范及相关行业规范要求;
4、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销售经销商的合格条件:
1、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北京时间2009年5月5日至2009年5月11日每日08:30~11:30时至13:30~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到云南省昆明市大观路164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404室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每合同包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凡参加本次材料采购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若为销售经销商,除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资料复印件外,还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经销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一套上述所有材料的复印件(A4纸简单装订)。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09年6月2日9:00至10:00时,投标文件必须按上述时间派专人递交到云南省昆明市大观路164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厅。
(2)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09年6月2日10:00时即为开标时间。
(3)开标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大观路164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厅,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
招 标人:云南锁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东风西路145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大观路164号
号香宫国际大厦附楼5楼
电 话:0871-3169738 电 话:0871-5341373、5322033
传 真:0871-3125557 传 真:0871-5311009
邮 编:650011 邮 编:650032
联系人:方先生、周女士 联系人:沈先生、曹女士
200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