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预应力钢绞线扩产工程,已经江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赣经贸投资备〔2007〕0306号文)批准。其原料成品库厂房和酸洗厂房工程,所需资金已经落实到位,该工程项目施工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招标工程的概况:(1)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预应力钢绞线扩产工程原料成品库厂房和酸洗厂房分二个标段。其中原料成品库厂房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土建施工、厂房照明、消防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为:原料成品厂房,一层,独立基础、钢混结构,长312米,宽27米,柱间距为6米,檐高15.45米,屋架为钢屋架,天窗高度3.2米,屋面为夹心彩色板屋面,墙面为砖砌体和彩板瓦,内有4台行车,行车轨道标高为11米;酸洗厂房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土建施工、厂房照明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为:酸洗厂房,一层,面积为4779㎡,长222米,宽21米,独立基础、排架结构,柱间距为6米,檐高13.15米,屋架为预应力折线混凝土折线屋架,部分有天窗,且屋面为钢筋混凝土大型屋面板,内有两台行车,钢筋混凝土吊车梁,行车轨道标高为8.5米。
三、投标报名人资格条件: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2005年以来承担过同类工业厂房(其中酸洗厂房要求2005年以来承担过同类预应力混凝土屋架工业厂房)的施工企业均可以报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有壹级房屋建筑类资质的项目经理,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项目经理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经理。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过多,招标人将通过资格预审选取一定数量的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参加投标,并于2008年5月13日17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
四、报名应提供证件(书):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提交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证书,2005年以来所承建同类工程业绩资料[合同、获奖证书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同时提供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两份),复印件应盖本单位公章。
五、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间2008年5月6日。报名时间2008年5月7日至2008年5月11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持第四条所列资料报名;节假日不休息。
招标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报名地点: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处
报名联系人:邱建华 联系电话:0790-6293143